我與法律的故事(上)-背景、相遇、法科所考試準備

發布日期:2022/02/26

本身的背景

一個在學習上極度挑食的人。

國中的時候其實對於文科滿有興趣的,喜歡閱讀,當然也喜歡國文、英文。記得那個時候國中的補習班裡面有一個很棒的社會科老師,非常會講故事、教得也超級好,連帶的也相當喜歡歷史、地理還有公民,在考試上也取得非常大的成就感。一度以為自己應該是文組的料,但是對於自然科的喜歡實在完全大過於文科,後來上了高中還是選了理組,不過事實也證明,從現在往回看以前的自己,的確比較喜歡理科無誤。

上高中以後課業壓力變得非常重,重到光是念物理跟化學就已經快要扛不住學校的課業了。加上高中老師對於英文的教學方式幾乎完全是採填鴨式的教育,國文又特別喜歡考那種連標點符號都要相同的默寫,導致我對於國文跟英文完全失去興趣,連帶地只要看到文科就是非常反感,自然地就連同社會科也全部一起討厭下去了。

當時的高中英文考卷,是把每一週的雜誌課文幾乎挖到這麼空,要學生來填=口=,1格1分、滿分100分但是幾乎有300格Orz

高中三年可以說是完全沒有聽過文科的上課,準備段考的時候也都是隨便寫寫,憑藉著自己的語感回答題目,現在回頭想想,能考上好的大學這絕對是一個奇蹟無誤XDDDDD

而也是因為對於文科的討厭跟噁心,導致我高中畢業的時候對於人文科學方面的素養極低。這個低落的程度大概就是,連我國的政府體制有五院都不曉得的這種誇張程度,當然也更不要說什麼民法、刑法之類的也是一片空白。

後來上大學以後除了本科系的科目以外,學校畢業的要求還有通識課的學分。而通識課程就是要學一些跟自己本科系科目不同領域的課程,如果本科系的科目偏向理科的話,那通識課程的要求多半是人文科學的課程才會計入畢業學分。這也讓我非常頭大,因為當打開整個課程清單的時候,發現自己一堂課都不感興趣,後來變成是選了課以後幾乎都是靠組員罩,才勉強地把通識課程都修過沒被當爛,而公衛系上的衛生政策、醫療管理等比較偏向人文社會的課程,我也是碰都不碰,完全不想因為自己對於文科擺爛的態度而造成系上同學的困擾。

但是理科就不同了,從大一的時候開始,普物、普化還有普生我都選擇跟物理系、化學系還有生命科學系一起上,只因為這樣會學比較多的知識內容。寫作業的時候也是明顯願意花非常多的時間,文科的報告光5分鐘找資料就覺得不耐,但是理科的作業花3天來寫都覺得非常充實。後來到大二、大三的時候修課也幾乎都往理工學院擺,接觸工程數學,甚至數學系的統計,公衛系領域裡面更是毫無懸念的選了環境衛生與職業衛生,選課後來就完全偏向環境工程那邊了。對於我喜歡的知識,花再多時間我都覺得很值得。但是對於我壓根沒有興趣的科目,我傾向用擺爛來解決。

直到大學我的人文科學的素養依然低落得跟坨屎一樣。喔對了,那個時候就算已經修過了憲法相關的通識課,我依然還是不知道政府體制有五院。而且更慘的事情是,我有一陣子是完全認為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的人。這件事情可以從鄭捷事件時,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幹嘛不槍斃?」完全可以看出來。

以我自己的技能素質安排來看,人文素養大概就是這樣的

與法律的第一次接觸

說到我跟法律之間的相遇,直到最後決定真的踏入這一個領域,感覺是一個由許多巧合堆疊起來的結果。現在看起來反而有一種,很像是命中注定的感覺。

環衛所碩班畢業以後,本來想要讓自己休息一下。因為那個時候補習班的工作還不算非常的穩定,依然需要花非常多的時間在教材的設計、備課上面感覺不太適合找工作,再者就是,才剛寫完一個論文加上投稿,覺得身心靈需要花很多的時間來平復(寫論文絕對需要花很長的時間平復身心的...),所以想說先緩一緩個半年再開始找工作。

記得論文口試完加上交出去論文完稿畢業後的那一刻,我曾經發誓過:「我這輩子絕對不要再寫任何的論文了乾。」現在想想,話都不能說太早,我絕對是立Flag大師。

某一天收到指導老師的信,問這段時間是否已經找工作了,有沒有想要回來當計畫的專任助理。我心裡想了一想,因為準備教材跟備課其實都不用花非常多的時間專心處理,甚至可以說備課這件事情必須是一個禮拜一個禮拜按照課堂來處理,這一段時間賺個錢好像也是不錯的,後來就前往論文指導老師的辦公室聊一聊。

「這是一個關於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的計畫…」聽著論文指導教授在介紹這個計畫的大方向以及架構。

「法….法律嗎?」我心裡當時其實覺得非常不妙:「我完全沒有碰過,真的是完全。」

「不會很困難的,這個畢竟還是職業安全衛生的範圍。」指導老師這麼說道。

不知道當時腦袋怎麼撞到的,總之就這麼答應下來了。

這個計畫在前面三分之一的地方要處理的都是雇主職災的責任,需要理解立法目的、法律的體系解釋甚至是需要比較法的知識。想當然,我這個我國政府體制有五院都不曉得的法盲,又或者說根本欠缺社會常識的人。怎麼可能會去了解到職業安全衛生法跟民法之間的體系架構和適用,當然更不要說連英美法系跟大陸法系完全不同這件事情,也是完全不知道的。整個計畫的前三分之一做起來可以說是非常非常地痛苦,每天都不曉得自己在幹嘛。

平心而論,現在看起來,當時這個前三分之一的部分就是在亂做無誤。

幸好這個計畫的突破點是由我的指導老師想到的,這個三分之一也是非常順利度過了,但至今仍然覺得對於那個時候的不負責任感到相當抱歉Orz

在後面計畫的三分之二時,就比較偏向是原本職業安全衛生領域的內容,包含需要去建立特定行業的雇主注意義務的內容,也需要發問卷,這個部分相對來講做的就非常開心。

而在某一次專家座談會的時候,我遇到了後來在政大法科所的指導老師,也奠定了對於法律這個領域的興趣。記得當時計畫的團隊非常困惑於百貨公司的櫃姐如果發生職災的時候的求償問題,但是這位老師非常明確地解釋在法律上是怎麼利用代位求償解決這個問題。在當時的我才突然感覺到,這個好有趣,好像這輩子沒有聽過這麼有趣的事情。

「原來,這就是法律嗎?」

再加上這位老師看起來非常非常有學問,真的好想向這位老師學習。稍微查了一下老師的背景,順便研究了一下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進到這位老師門下,還是確切來說…可能要直接從大學部的法律系開始唸才行?後來我找到了政大的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有機會可以找到這個老師指導。

再來就是,我真的覺得把計畫前面的三分之一內容做得很爛很心虛,非常對不起指導老師,那唯一的補償方法就是我自己親自去法律領域轉一圈出來,把前面的三分之一補齊,來當作彌補的方式。

「好耶,那就決定去考政大法科所啦!!!」此時的我完全把在寫完上一本論文時候的發誓「我這輩子絕對不要再寫任何的論文了乾。」這句話忘得一乾二淨。

法科所的準備

政大法科所的考試包含幾個部分,書面資料審查、筆試、面試。確切來說,我沒有準備。不過更嚴格地來說,是不知道從何開始準備起。

說到要準備考試,自然就要先找這個領域裡面的人探問一下。當時身邊只有認識一位律師的朋友,當跟他說要準備法科所的考試的時候,只見他皺了個眉地說:「你確定要進法律領域嗎?」而他同時也是直到現在一直努力持續不懈跟我說:「不要考律師了啦趕快轉行啦!」的其中一位,現在想想他當時的勸退直到現在真的是情有可原。不過我也是一再地跟他說:「頭都洗了,就繼續這樣吧」XD。

不過說歸說,這位律師朋朋還是有略略推薦了一下,可以看王澤鑑老師的書。於是我隔天就去書局稍微翻看了一下:「呃…所以是王澤鑑老師的哪一本書來著?」畢竟當時書架上有民法總則、債法原理、不當得利超多本,而且每一本都厚到不可思議根本不可能在考前翻完,更不要說一打開以後字密密麻麻的一整片,看了就頭痛。

王澤鑑老師的書們,俗稱天龍八部。其實後來我考上以後,也是有購買王澤鑑老師的書,只是...沒有買齊整套,確切來說也只有看完侵權行為跟民法總則=口=

由於書實在太多太厚了:「算了,我不準備了。」把心一橫就決定裸考,想說自己身上有什麼內容就展現什麼內容,攤出來看看改考卷的人喜不喜歡覺得我是否夠格。反正如果沒有考上我就按照原本的計畫去丟工作,考政大法科所只是多了一個機會,如果沒考上的話也沒什麼的。

我現在壓根完全想不起來當年到底看到什麼題目,更不要說回憶起當年寫了什麼答案。總之應該就是一些毫無章法,想到什麼就寫什麼,絕對不會有什麼基本權侵害啊之類的這種架構,也是難為當時改我考卷的老師看我寫這一堆東西了。其實寫考卷的當下更多的是,在看到考卷的那一刻我完全不曉得為什麼要問我這個問題,或是這個議題原來他是…有問題的嗎?

後來就這麼誤打誤撞進到面試階段。

面試的當天記得我非常隨興的穿了一條紫色燈心絨的褲子、圓領T的上衣跟皮衣外套,其實我在臺大環衛所的面試,也是穿相同的衣服面試的氣氛也是非常非常好。結果到了現場發現所有人都穿西裝跟套裝,我顯得完全格格不入,更不要說我那個時候還是素顏的狀態,瞬間有一種:「完了完了我看起來活脫脫就像是個砲灰。」甚至在面試報到的時候還有看到有人一出面試會場的時候就開始哭,看來面試的氣氛非常嚴厲。像我這種講話油腔滑調、看起來亂不正經的人,看來是要硬生生的葬身在這個面試會場裡。

「看來我差不多要來改履歷去丟工作了。」我心裡這樣想,於是在等待面試的過程中,其實都在用手機刷104看看有什麼職缺,跟思考履歷要用什麼版型會比較好。甚至已經開始想,是不是要寫封E-mail看臺大的指導老師能不能幫我推薦一下工作XD

輪到我面試時,有一個比較簡短的自我介紹,後來就是一系列的問問題時間,因為問題其實滿尖銳的,至今仍然印象深刻。至於是哪幾位面試的我是真的給忘了,但明確地記得我本來預計想要跟得指導教授沒有在現場,而其他我有特別研究老師背景的勞動法領域的幾位老師也都不在現場,所以之前對於面試的背景準備,可以說是完★全☆沒★有☆用(扼腕。不過這一次的面試倒是讓我學到非常多東西。

果不其然,被唸了一番服裝不是非常正式。當時也明顯感受到了,不同學院的特性是不同的,自己未來在重要的場合上還需要更加注意,不能以一套的作法貫穿全部。後來因為明顯感受到自己在這個部分的不足,所以就額外去學了穿搭跟化妝,這又是後話了XD

首先被問到的是英文能力的證明,其實我在大學時期沒有什麼時間去考多益或是全民英檢,大學畢業跟研究所畢業的英文門檻,是完全仰賴進階英文勉強通過的,所以在英文能力證明那一欄可以說是完全空白的。針對這個問題我當時的回答是:「我之前的論文是用全英文寫的,這個難道不足以證明我的英文能力嗎?」後來這個問題是某一位面試官看到我修課紀錄中有「進階英文」這一項時,說明我應該要把這個寫上去可以當作證明,才順利前往下一個問題。

因為我是面試第二個研究所,所以接下來被問到的問題就是關於我自己對於之前研究所的表現,是否有足夠的信心。當時面試官的問題是:「你覺得我可以打電話給你之前的指導老師問問你研究所的表現嗎?」而我的回答是:「可以啊,3366-8096,臺大吳章甫老師。」當了這麼久的助理,肯定是要快速反應出辦公室的電話的吧?不過差一點背成統編,還好沒有說錯不然就真的搞笑了=口=

最有印象的是某一位面試官的問題:「你覺得你能給我們所什麼?」我其實完全沒有聽懂這個問題在問什麼,而且其實我當時還搞錯問題地回答:「我想要在這個研究所得到足夠的法律知識,來完成我的這個碩士論文架構。」

「我的問題是,你能給我們這個所什麼,而不是我們這個研究所可以給你什麼。」面試官糾正道。

當下真的是完全愣住,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能夠給一個科系、一個研究所什麼,又或者說,在當時沒有身分、沒有社會地位的條件下有什麼資格可以給任何人一些東西,更甚者,是他們需要自己能夠給的任何東西嗎?

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只好最後說了一句:「我的碩士論文能把法律還有公共衛生結合。」剛好面試時間也到,就被請了出去。後來想想,這應該是在我失敗的服裝、缺乏的英文能力、寫得亂七八糟的筆試下,唯一成功回答的一個答案,也是真的能夠考上的原因吧。

但說是考上,其實我是備取上的。後來才曉得,一般考生在考法科所的時候,會每一個學校都嘗試,比較少像我這樣只有考一間研究所。所以在我前面錄取的人同時也錄取了臺大的科法所,只是運氣很好剛好就這麼補位補上去。

整個研究所的錄取過程中,我覺得自己會錄取純粹憑藉的就是運氣,以及最後那一個相對來說最關鍵的回答。看到最後備取備上的那一刻,瞬間覺得:「看來我應該要從最底層的渣渣開始往上爬了。」不過後來也證明,我在錄取政大法科所的當時其實做的覺悟還不夠,完全沒有領悟到這一回就是真的從底層的底層開始爬起了,所有以前的學習方法都不適用。

結語

從原本打從心底討厭文科,直到後來真的走上這一條路,一整個過程看起來都非常荒謬、完全沒有細細思考過,全憑一股衝勁和興趣,而且帶有很多的誤打誤撞。我甚至至今完全沒有明白,為什麼在眾多參與研究所考試的人裡面自己會被選上。

不過也就是因為認為自己會得到這個位子全憑運氣的想法,後來在唸法科所的時候採用了與其他人截然不同的唸書方式以及規劃,這個部分就等下一篇再來說明啦!